12月13日金融一線消息,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,廣東7家農商行被罰。
其中,廣東潮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金融統計業務、支付結算業務、貨幣金銀業務、國庫業務、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,被罰款99.2萬元.
廣東廉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、貨幣金銀業務、國庫業務、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,被罰款139.76萬元。
廣東陸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金融統計業務、支付結算業務、貨幣金銀業務、國庫業務、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,被罰款153.41萬元。
廣東惠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、貨幣金銀業務、國庫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,被罰款43.05萬元。
廣東化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、貨幣金銀業務、國庫業務、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,被罰款120.27萬元。
佛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貨幣金銀業務、國庫業務、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,被罰款188.63萬元。
珠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貨幣金銀業務、國庫業務、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,被罰款98.16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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